问题1:得了重疾,我们到底要面对什么?治病住院花费的医疗费是一定的;养病吃药花的医药费是一定的;康复时间复健和营养费用是一定的;生病不能工作了,收入损失是一定的;失去工作能力的同时,生活还要继续,房贷、车贷、孩子上学、父母养老、家庭日常开销也是一定的….需要钱,而且是现金,问题2:说到健康保险,客户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很多人的反应是:“我有社保了”,潜台词是:“我有保障,出了事能报销”;也有人第一反应是:“要交多少钱?能报多少钱?”问题3:社保、医疗保险能报销什么?不能报销什么?生病产生的医药费用可以用过社保和医疗保险覆盖,但是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包括家人的误工收入)、康复费用是没有办法报销的。
投保案例,项先生30岁,选择为自己购买医管家产品组合:主险基本保额30万元,20年交费,80岁领取祝寿金。首年保费合计11385元,项先生可获得以下保障:1. 健康保障——家多保健康保障计划,轻症疾病保险金:每次确诊给付9万,最多3次,每种疾病限1次,每次间隔90天,合同继续有效。中症疾病保险金:每次确诊给付15万,最多2次,每种疾病限1次,每次间隔90天,合同继续有效。重大疾病保险金:每次确诊给付30万(首次重疾给付基本保额或保费的较大者),最多5次,每次间隔180天,每组疾病限1次。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首次重疾确诊为特定重疾,额外给付6万。
恶性肿瘤第二、三次给付保险金:确诊首次发生“恶性肿瘤”,且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自首次“恶性肿瘤”确诊之日起满5年后,被保险人第二次确诊给付30万。5年后第三次确诊再次给付30万。第二/三次给付需满足条款约定的“新发、复发、转移”条件。急性心肌梗塞第二次给付保险金:确诊首次发生“急性心肌梗塞”,且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自首次“急性心肌梗塞”确诊之日起满5年后,被保险人第二次确诊给付30万。豁免保险费:无论轻、中、重疾触及给付,家多保重疾及家多保两全剩余保险费不用再交。全残保险金:若未发生过重疾,不幸全残给付至少30万(给付计划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及所交保费的较大者),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若未发生过重疾或全残,不幸身故给付至少30万(给付计划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及所交保费的较大者),合同终止祝寿金:项先生年满80周岁,未发生重疾或全残,则可获得家多保重疾、家多保两全所交保费即214800元,作为养老补充。
普通住院医疗——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社保范围内各项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额度8000元,不设免赔额。3. 高额医疗——医管家医疗保险,高额医疗,报销范围不限社保目录,涵盖质子重离子治疗机构。一般医疗最高200万,25种重大疾病医疗最高400万(免赔额8000元,有社保100%报销,无社保报销比例60%)。特定疾病/手术/治疗项目接受特需部、国际部、VIP部等治疗,责任内报销80%。符合公司续保条件时,最高续保年龄100周岁。注:附加住院费用、医管家报销不包括社保已经报销支付的部分,社保个人账户支付部分视为个人支付。重要提示:本资料所载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在某些情形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免除及其他内容详见保险条款。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