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责任,周到呵护,按“如意优+”畅行版所交保费的相应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4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160%;4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140%;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120%。注:我们只给付《民生如意优加畅行版两全保险》合同及《民生附加如意优加畅行版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中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三者中的一项。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本公司将按《民生如意优加畅行版两全保险》及《民生附加如意优加畅行版意外伤害保险》所交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
投保规则-民生如意优加畅行版两全保险,一、投保年龄:投保年龄 18-55 周岁,51-55 周岁只能选择保险期间 20 年;二、保险期间:20年,30年,三、交费方式:一次交清,年交(5年交、10年交),四、保险金额:本险种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为5万元,最高基本保险金额为50万元,且必须是10000元的整数倍;五、本险种不计入寿险风险保额;六、本险种必须与《民生附加如意优加畅行版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投保;七、本险种可附加的其他附加险:1.《民生附加康乐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民生附加新康乐住院医疗保险》、《民生附加新康乐每日住院给付医疗保险》,2.《民生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2018》,3.《民生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定期寿险》,4.《民生附加定期寿险2015》。
投保规则-民生附加如意优加畅行版意外伤害保险,一、投保年龄:同主险;二、本险种基本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交费方式、交费年期均同主险;三、本险种以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意外险风险保额,以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计入私家车意外风险保额;四、投保职业范围:本险种投保职业限为1-4类,专职司机及随车人员拒保,个体工商业者、农民、家庭主妇、成年学生累计私家车意外风险保额最高为100万元,无固定职业人员累计私家车意外风险保额最高为50万元;五、保额限制:1.孕妇累计私家车意外风险保额最高为100万元;2.被保险人累计私家车意外风险保额不得超过其年收入的10倍,累计私家车意外风险保额最高为500万;责任免除-民生附加如意优加畅行版意外伤害保险。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斗殴、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整容导致的伤害及因疾病而实施内外科治疗或手术导致的伤害;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因超员、超载、非法营运或严重超速造成的人身伤亡。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本附加合同终止。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本附加合同终止。发生上述所有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的责任,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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