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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人寿心赢人生分红型产品基础信息案例演示16页.pptx

  • 更新时间: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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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人寿“心赢人生”分红型养老年金保险全面解析——产品基础信息与案例演示

引言

 

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面临挑战的今天,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正成为越来越多人规划“金色晚年”的重要工具。民生人寿推出的“心赢人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凭借其灵活的领取方式、保证给付的终身年金以及分红增值的潜力,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第一章:产品基础信息概览

第一节:产品定位与风险提示

 

“民生心赢人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旨在为客户提供终身养老保障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它兼具养老储备和资产增值的双重功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作为分红型产品,其未来的保单红利是非保证利益,红利分配具有不确定性,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这是所有分红险的共同特征,投保人在做决策前应有充分认知。

 

第二节:基本信息速览

 

产品名称:民生心赢人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期间:终身。这意味着一旦投保,只要被保险人生存,就能一直领取养老金,活到老领到老。

 

交费期间:提供多种交费方式,以满足不同客户的现金流需求。包括:

 

趸交(一次性交清)

 

3年交

 

5年交

 

10年交

 

投保年龄:覆盖范围非常广泛,从出生满28天的婴儿到75周岁的长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具体来说:

 

最低投保年龄:0周岁(须出生满28日)

 

最高投保年龄:75周岁

 

领取年龄:这是产品的核心特色之一,领取年龄的选择非常灵活,且充分考虑了男女不同的退休规划。

 

女性:可选择在年满50周岁至75周岁的任一周岁年龄开始领取。这为女性提供了更多提前退休或延迟养老的自由度。

 

男性:可选择在年满60周岁至75周岁的任一周岁年龄开始领取。

 

需要注意的是,约定的起始领取年龄不得小于投保时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第三节:投保与核保规则

 

为了保证产品的稳健运营,民生人寿为“心赢人生”设定了一系列明确的投保规则:

 

投保人年龄:投保人须年满18周岁,且交费期满时不得超过75周岁(即投保时年龄+交费年期-1 75周岁)。

 

交费年期与起售保费:不同的交费方式对应不同的起售门槛,体现了产品对不同层级客户的兼顾。

 

一次交清:起售保费10万元

 

3年交:起售保费3.4万元(年交)

 

5年交:起售保费2万元(年交)

 

10年交:起售保费1万元(年交)

 

保费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投保人最高投保年龄与被保险人最高投保年龄对应表:

 

一次交清:投保人75岁,被保险人≤75

 

3年交:投保人≤73岁,被保险人≤72

 

5年交:投保人≤71岁,被保险人≤70

 

10年交:投保人≤66岁,被保险人≤65

 

风险保额:本产品不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这对希望增加养老储备而不希望影响其他保障类产品投保额度的客户来说是一个利好。

 

险种搭配:该产品具有良好的组合功能,可以搭配多种附加险,构建更全面的保障体系,例如:

 

《民生附加康乐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民生附加新康乐住院医疗保险》

 

《民生附加新康乐每日住院给付医疗保险》

 

《民生附加医乐保医疗保险》

 

还可以与《民生聚盈宝(2025版)年金保险(万能型)》相关联,实现资金的二次增值。

 

第二章:核心保险责任深度解读

“心赢人生”的产品责任设计清晰,主要围绕养老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展开。

 

第一节:养老保险金——保证给付30年的终身年金

 

这是产品的核心责任,其设计充分考虑了客户对养老确定性的需求。

 

领取方式: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按年领取或按月领取。

 

按年领取:自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含)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生存,保险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养老保险金。

 

按月领取: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养老保险金。这种方式更适合希望每月有固定现金流以匹配日常开支的客户。

 

保证领取30年:这是产品最大的亮点之一。自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含)起,至其后第30个保单周年日(不含)止,这30年为“养老保险金的保证领取期”。

 

生存利益: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一直生存,则可持续领取养老金。

 

身故利益:若被保险人不幸在保证领取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本合同终止:

 

保证领取期内尚未领取的养老保险金(不计利息)。

 

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这一设计有效规避了“早逝风险”,确保了投入的资金能够最大程度地回流给家庭,体现了对客户及其家人的终极关怀。

 

领取年龄变更:在交费期间届满后、被保险人年满养老保险金起始领取年龄前,客户可以主动申请变更起始领取年龄(每个保单年度仅限一次)。这为人生规划提供了难得的“后悔药”,可以根据届时身体状况、经济需求进行调整。

 

第二节:身故保险金

 

领取日前身故:若被保险人在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前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这意味着,在积累期,客户的投入至少能保本,保障了资金安全。

 

领取日后身故:若被保险人在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含)后身故,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但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保障的缺失。 如前所述,若在保证领取期内身故,将通过“保证领取期内尚未领取的养老金”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进行给付。若在保证领取期后身故,则合同终止。

 

第三节:保单红利——分享经营成果

 

作为分红型保险,客户有权以保单红利的形式分享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业务盈余。

 

红利来源: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红利性质:必须再次强调,保单红利是非保证的,取决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可能较高、较低甚至为零。

 

红利领取方式:客户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公司的红利累积账户,按公司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需要时可随时申请领取。

现金领取:在每个保单年度末,直接以现金形式领取当年度的红利。

红利领取变更:在保险期间内,客户可以申请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

 

第四节: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含)起,客户可以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这相当于部分退保,保险公司将退还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但需要注意,每个保单年度累计减少的额度不得超过生效时基本保额的20%。这一功能为客户提供了应对临时资金需求的灵活性。

 

第五节:责任免除

 

任何保险产品都有责任免除条款,“心赢人生”也不例外。因投保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犯罪、自杀(两年内)、吸毒、酒驾、战争、核辐射等情形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但在发生第一项情形时,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会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退还现金价值。

 

第三章:典型案例利益演示

理论结合实践,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看到“心赢人生”在不同人生阶段的规划效果。

 

案例一:40岁福女士的“老有所依”规划

 

被保险人:福女士,40周岁。

 

投保目的:为自己规划一笔确定的补充养老金,安享晚年。

 

保障方案:

 

产品:民生心赢人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交费期间:5

 

年交保费:100,000

 

累计保费:500,000

 

基本保险金额:28,100

 

领取年龄:70周岁

 

利益演示分析(保证利益+红利利益):

 

积累期(41-69岁):福女士在40-44岁完成交费。保单现金价值逐年增长。在第5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为455,234元。在长达25年的积累期中,保单红利持续累积(演示水平下),到70岁开始领取前,累积红利(红利利益演示)可达约23.7万元,为养老金储备增添了可观的增值空间。

 

领取期(70岁起):

 

基本养老金:从70岁起,福女士每年可领取28,100元(基本保额100%),且保证领取30年,直至99岁。这意味着,即使她在领取几年后不幸离世,其家人也能一次性领走剩余保证领取年限的养老金总额,总领取额最低为28,100/年 × 30= 843,000元,远超已交保费50万元。

 

叠加红利:在领取养老金的同时,保单分红仍在继续。演示利益显示,到90岁时,累积红利(红利利益演示)可达约48.1万元。这些红利可以现金领取,也可以继续累积生息,作为养老生活的补充。

 

长寿保障:这是一款终身年金。如果福女士健康长寿,活到100岁、105岁,她依然可以每年领取28,100元,真正实现“活到老,领到老”。

 

案例二:0岁宝宝的“赢在未来”规划

 

被保险人:儿子,0周岁。

 

投保目的:父母为孩子的长远考虑,将这笔钱作为孩子未来创业、婚嫁的储备,或为其提前锁定一份终身稳定的现金流。

 

保障方案:

 

产品:民生心赢人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交费期间:10

 

年交保费:100,000

 

累计保费:1,000,000

 

基本保险金额:88,300

 

领取年龄:60周岁

 

利益演示分析(保证利益+红利利益):

 

这是一个典型的“时间+复利”的奇迹。

 

超长积累期(0-59岁):孩子在10岁前完成全部投入。这笔资金在长达50多年的时间里,通过保险的稳健增值和分红累积,实现了惊人的增长。

 

到孩子30岁时(保单第30年末),保证利益的现金价值已超过已交保费,达到约209.8万元,是总保费的2倍多。红利利益演示下的累积红利更是高达约152.3万元。

 

到孩子50岁时,保证利益的现金价值进一步增长,红利累积更加可观。

 

领取期(60岁起):

 

丰厚养老金:从60岁起,孩子每年可领取88,300元的基本养老金,同样保证领取30年,直至89岁。仅保证领取总额就高达88,300/年 × 30= 2,649,000元,远超总保费。

 

巨额财富传承/补充:在领取养老金的同时,保单的现金价值依然非常可观,且红利持续累积。演示利益显示,到85岁时,累积红利(红利利益演示)可达约293.7万元。到100岁时,累积红利更是高达约388.2万元。

 

终身现金流:从90岁起,虽然保证领取期已过,但只要孩子生存,每年88,300元的养老金依然可以继续领取,直至终身。这笔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是晚年生活最坚实的保障。

 

第四章:重要提示与消费者说明

在考虑投保“民生心赢人生”之前,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消费者特别留意:

 

计划书仅为演示:本文及产品计划书中的利益演示均基于公司的精算假设,不代表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可能高于或低于演示水平。

 

犹豫期权益:投保人自签收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内提出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

 

退保损失:在保单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退还的是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的理解:上文中提到的现金价值均为保单年度末数值。解除合同时,保险公司将退还考虑该年度末养老保险金后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金额。

 

累计领取的可能情况:在不考虑红利的情况下,部分被保险人可能存在累计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及身故给付总额低于累计已交保险费的情况,这取决于领取年限的长短。但保证领取30年的设计,极大降低了这种风险。

 

责任免除条款: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第2.4条)以及其他可能免除责任的条款,明确在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

 

结语

 

民生人寿“心赢人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以其保证领取30年的确定性、终身领取的安全感以及分红增值的可能性,构建了一个兼顾稳健与进取的养老规划方案。无论是为年届不惑的自己储备一份安心的晚年基金,还是为新生子女提前锁定一个富足的未来,它都提供了一个值得认真考虑的选项。在做出最终决定前,建议您结合自身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和养老目标,与专业的保险顾问进行深入沟通,让这份规划真正成为您“心赢人生”的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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