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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逻辑目标客户开门话题理念沟通产品说明强势促成异议处理39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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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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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买!好!即可做婚嫁金,也可做养老金!有豁免,给保险再上保险!大人买!好!确定保证领取25年,领终身!年龄大买!好!活着自己领,走了儿女领,保证领取25年!夫妻互投!好!万一有一个人发生风险,免交续期保费,领取期内还有两份养老金!让每一个买康鑫保的人都成为老不死的!1、富先生,其实能养我们的一定是年轻时的自己,提前准备才能从容面对,您说是吧?您看每年5万够不够,不够我们再加点。2、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保险,区别就在于你是自己承担了风险还是让保险公司承担了风险,我真不希望你当自己的老人病人,当政府的老人病人,当儿女的老人病人,我期盼你当我们富德生命的老人病人,潇洒自如的生活属于您,风险属于我们。

人在世上可以和任何人过意不去,千万不要和自己过意不去;可以和任何东西过意不去,千万不要和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过意不去,我们都需要安定的家底,家底的薄厚就在于你今天的选择,今天存1万就相当于你未来30万的家底,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正确的选择比辛苦的努力更重要。

强势促成——三部曲您说的我理解,但养老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问题,这笔钱早晚要用,所以必须强制自己储备下来。如果太灵活,根本攒不下来,您说是吗?其实为了保证自己和家人在不同阶段都有一笔确定的钱,灵活性差恰恰是优点。况且如果您急用钱,还可以保单贷款,这样一举两得,什么都不耽误。

异议处理1收益有点低收益是和风险挂钩的,您认同吧?养老是我们必须要面对和提前准备的,这是一笔必须用到的钱,不能有任何闪失,所以安全性和确定性才是最重要的,而这也恰恰是我们年金险的优势。相信您也不愿意拿自己的未来去冒险对吗?异议处理2我有社保有社保当然好啊!但是你知道你退休后能领多少钱吗?目前的人社局公布的社保平均替代率仅为45%,你现在5000元工资,退休后只能领取2250元?你觉得够用吗?其实社保只能满足温饱,想要更有品质的养老生活,就要多给自己规划一些养老金。

【案例 2】单身时投保,婚后出险,保险理赔金归谁?2011年,王母作为投保人出钱为自己的儿子(未婚)王先生投保了终身寿险,并且未指定具体的身故受益人,而是写了“法定”二字。2014年,王先生与张女士结婚,后生一男孩儿,人有旦夕祸福,2018年王先生出差时遭遇车祸,不幸离世,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10万元的身故赔偿金,但是王母与张女士为赔偿金发生了争执。王母认为,自己是投保人,并且保费是自己出的,且投保时王先生未婚,因而投保时的法定受益人应是父母。张女士认为,自己和孩子也是法定受益人,理所应当有权分割保险金。最终保险理赔金归谁?最终法院裁定:王母、张女士及孩子三人均分该10万元身故赔偿金。【点评】虽然王母投时,王先生未婚,但最后王先生和张女士结婚并生有一子,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张女士与孩子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获得相应的保险金。

【案例 3】糊里糊涂的“妻子”受益人,保险理赔金归谁?早前,甲先生为自己购买了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妻子”(当前其妻子为为乙女士,但保单上并未记载妻子的姓名,生日和证件号)。甲乙离婚后,甲先生也未变更保单。后来甲先生与丙女士再婚,不久后甲先生身故,产生一笔巨额身故金。两位妻子为甲先生各生有一女乙女士、丙女士对于保险金请求权的归属为题发生了争执。乙女士认为,当时写的“妻子”就是指甲先生购买保险签字时的法律意义上的妻子,那个时候甲先生和乙女士的婚姻还在存续期间,根本没有丙女士什么事儿。丙女士则认为所谓的“妻子”是指法律对于婚姻关系中女方的称呼,也就是说谁是甲先生法律意义上的妻子,谁就拥有请求身故保险金的权利,在甲先生发生保险事故时,甲先生和乙女士早就解除了婚姻关系,因此此时具有法律地位的“妻子”就是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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