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是一切成功的起点,红线,继续率不达标,不得晋升、维持,营销基本法中,关于各层级业务人员的晋升、维持指标,都有继续率底线要求,继续率不达标,发展之路无望。各层级维持:80%(除TA外),晋升继续率:85%,思考:如果去买电器,你会选什么牌子?如果你拥有30个忠实客户,每年服务都很好,继续率100%,若有1/3的老客户为你转介绍,那么你的未来又是什么样?父母赡养津贴----每月为父母发放200元,1、入司满3年(含)以上;2、连续12个月(含)阳光之星(铂金会员)以上会员,或连续6个月的阳光营业部经理,二者不可重复获得;3、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且合同在有效期内;4、代理证、展业证信息真实、准确,且在有效期内;5、个人13个月保费继续率在85%及以上;营业部13个月保费继续率在80%及以上;6、最近1年内没有被确认属实的品质投诉;7、父母有一方年满60周岁。
父母赡养津贴,备注:继续率低于当年度公司“一票否决”标准85%的代理人,将不享受父母赡养津贴福利。继续率拥有一票否决权,继续率低于85%,取消获得星光灿烂奖的资格。备注:继续率低于当年度公司“一票否决”标准85%的代理人,将不享受星光灿烂奖励。禁止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重点强调“三个严禁”:严禁在公司职场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严禁销售人员明示或默示以阳光保险业务人员名义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严禁以明示或默示方式利用阳光保险为任何非保险金融产品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就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情况疏于管理、甚至引发案件风险、监管处罚等结果的机构和个人,总公司将对直接责任人、特别是负有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严厉问责。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阳光人寿**分公司风险事件,事件发生后,发生多名投资人起诉公司的民事诉讼。经与当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地区已对中融民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声誉、舆情风险;基于销售人员违规销售行为的损失风险;监管处罚风险......销售人员:构成刑事犯罪,自2018年5月起,阳光人寿**分公司及下辖机构陆续发现部分银保渠道业务人员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以销售公司保险理财产品名义,向客户推介销售“中融民信”理财产品。禁止各种形式销售误导,“六个严禁”:严禁代客户签名;严禁长险短做;严禁收客户现金;严禁混淆保险和银行储蓄;严禁业务员长期缴费险种投保再退套取聘才、底薪;严禁误导业务员超过缴费能力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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