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连发两则处罚公告。其中一则公告显示:代理人姜某存在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其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和从业人员,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返佣或者变相返佣并非罕见问题。在香港,保险返佣不仅会让保险服务人员被勒令停止开展保险业务,更可能造成保单失效的风险。返佣红线,绝不能碰。2016年5月,香港廉署公布:汇丰银行一名前客户服务经理及一名保险经纪公司前业务代表,分别收受50万元贿款以转介客户向保险公司投保购买一份保单,以及诈骗该保险公司一笔约120多万元的佣金,被廉政公署起诉。两名被告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处监禁刑期。(新浪网:汇丰银行前员工诈骗保单佣金 被判处入狱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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