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主险产品类型,系统中设立了以下四套销售用语,各套销售用语系统会自动与相应主险匹配在屏幕中显示:1、普通型产品-非健康险,2、普通型产品-健康险,3、新型产品-分红险,4、新型产品-万能险,各套销售用语前6个节点内容一致,第7点后内容有所差异。
销售用语使用时应注意:1、当一份保单同时投保多个险种时,节点4“确认投保基本信息”过程中应把每个险种的产品全称都报出来;2、当客户投保的主险非健康险,而附加险为健康险,健康险特别问询项“这是一款健康保险产品,我已向您介绍了保险合同观察期的起算时间及对您权益的影响,合同指定医疗机构、续保条件和医疗费用补偿原则等情况,请问我说清楚并且您完全理解了吗?”请在节点5“说明责任,展示条款”一并问询。
双录业务规范-视频采集注意事项,1、每个节点录制时,必须得到客户明确的符合要求的答复时,才进行下一步。2、销售人员向投保人履行说明义务时,必须与投保人同框拍摄;3、销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保险产品的,在被保险人作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承诺时,销售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监护人应同框拍摄。4、销售人员向投保人展示有效身份证明、投保相关文件时应有定格画面。5、销售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投保相关文件资料名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签名及投保人抄录的风险提示语句等内容,应在录像中清晰可辨。6、每份保单的录音录像应一次性录制完成并生成独立的录音录像文件,录制后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剪辑。7、如对同一投保人同时销售多张保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可录制一个视频,但视频中应包含所有保单的必须双录的信息,并确保每份保单的录音录像内容均符合规定。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