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四大主险,附加险,如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新增设备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11款附加险.车辆损失险:车损险保的是对于被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险种。保险责任:碰撞、倾覆、坠落;外界物体坠落、倒塌;火灾、爆炸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商业三者险:三者险保的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损毁,对于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进行赔偿。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车上人员责任险:承担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注: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保险车辆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盗抢险:顾名思义,承保被保险机动车因整车被盗或被抢的风险。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中或者被盗抢后,受到损坏或者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盗抢险也负责赔偿。
不计免赔险:全称是不计免赔率特约险。承保的是事故发生后,对应险种规定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30%;(二)因违法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10%的免赔率;(三)发生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约定的全车损失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的,每缺少一项而增加1%的免赔率。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