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员短期团体人身和健康保险保障方案》(2015修订),被保险人必须是持有《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的销售人员,投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二)年龄小于等于65周岁;(三)满足保障方案要求的相应职级条件。公司每年为符合被保险人条件的销售人员提供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和疾病住院医疗五项保障。
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被保险人年满50、55、60、65周岁,本公司暂不支持其他领取年龄,基本缴费的计算,1.业务系列的月计提基数为:FYC,业务系列的个人月基本缴费=月计提基数×3.5%;2.主管系列的月计提基数为:FYC和管理类、培育类津贴的合计数。
资深营销员,营销人员、收展人员和保单服务专员达到一定年资以上,公司按年资对应的比例增加单位月计提保费。计提基数为被保险人的FYC(保单服务专员的计提基数为服务津贴)。业务系列和主管系列所有人员均可享受该项奖励。投保人初次投保本险种时,按销售人员实际签约年限确定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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