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一、开发背景,进一步加强我省保险行业诚信建设,督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依法合规、诚实守信,提高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树立保险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基础得分:5分,即初始起评级别为“四星级”:当前所有在职人员及新入行人员为四星;此后在业内流动的,星级带着走,获得表彰奖励,加分,表彰类型分为业绩类表彰和非业绩类表彰,出现不良行为,扣分,不良行为分为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诚信级别的评定,7.5(不含)-10分(含),5(含)-7.5分(含),0(不含)-5分(不含),等于或低于0分,表彰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每次加分:2分,表彰部门:省协会或从业人员所属总公司,每次加分:1分,表彰部门: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所属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直接管理的其他分支机构,每次加分: 0.5分,若连续12个月未发生扣分情况,获得2分加分,依此类推。该类加分系统自动处理。无论获得一次还是多次加分,其累积最高评分以10分为限。
评分规则,对从业人员不良行为的扣分,以保险机构或保险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为依据,扣分规则,出现一般不良行为,每次扣2分。出现严重不良行为,每次扣10分。不良行为分类,诚信星级查询:打印执业证前,查询拟录用人员的诚信级别,对于“无星级”人员谨慎录用,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应用及实施时间,新版执业证具有诚信星级查询与制证功能,制作个性化执业证(添加个性化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可实时核对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及诚信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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