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多维度考核,加快发展速度,建立阶梯性荣誉激励体系,优质公司,标杆公司,除了经营绩效考核等级评价外,还将“标杆公司”、“优质公司”、“显著进步公司”作为省公司,评选的先进荣誉,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以制度促发展,以发展争荣誉,激励各经营单位争先竞优。三年来,省公司改变过去对团险渠道只下达业务规模的单一考核模式,实行团险短期险规模与创费各占50%的考核方式,各州市分公司对县级公司也增加了短期险创费考核指标,有效提高了各级公司对业务创费的关注度。
运用奖励政策杠杆,挖掘优化结构的潜能。聚焦团险创费,提升死差收益,这主要是因为个险、银保渠道的创费相对固化,而团险渠道创费受主观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创费结果和主观努力程度有着较大的关联度。另一方面,为了较好引导关注和重视团险创费。在省公司日常公布三个销售渠道业绩时,同时公布团险渠道的创费进度。通过以上举措,促使团险渠道从业人员高度关注承保质量,把好死差关口。
通过政策引导,加速结构转型,为提升业务价值,加快业务结构调整,从2014年开始,**公司逐步增加对州市公司10年期交业务的费用支持力度,并于2016年单独增加了10年期交业务专项费用奖励,进一步激发州市分公司大力拓展10年期交业务预算的积极性。自2014年起,为提升续收率,减少退保风险,省公司对州市公司的各项业务、费用预算指标考核中,增加了对于承保一年以上,但仅有一次交费的退保业务的扣罚政策;同时在总公司当年退保扣罚政策的基础上,对市级公司加大了非佣金型业务当年退保费用预算的扣罚力度,有效提升了市、县两级公司对续收业务的关注度。通过有效管控,**公司退保率逐年下降,从2013年的9.8%下降到2016年的5.06%,下降幅度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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