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国家经济转型升级,保险行业积极响应国家转型升级政策需要,新“国十条”和“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均对行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前所未有,中国保监会针对保险产品,连续发文,促转型,行业监管屡次出击,【前奏】2016.09.06——要求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问责机制,加强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管理,【前奏】2017.04.28——要求着力整治产品不当创新,坚决清退问题产品。
转型升级是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创新发展方式、经营模式、管理机制,推动利益来源更加多元化,实现发展基础更牢、发展动力更足、发展后劲更持续的增长。银保渠道要进一步加大转型力度,大力发展期交业务,不断提高价值贡献。响号召,国寿央企率先担当,“深入转型、强基固本、专业经营、加快发展”。1.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五年之后,2.每年给付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能不能5年后一次性顶额给付已交保险费20%?
自本合同生效满六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本合同首次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年金比例,一张图看懂顶额给付——以3年交为例,鑫易宝:5年累计给付33%,鑫福宝:5年累计给付30%,鑫惠宝:5年累计给付35%,鑫禧宝:5年累计给付60%,第六年开始每年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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