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保单十五日送达率”服务时效的各项举措通知,各位业务同仁:中国保监会于2015年7月31日以保监发〔2015〕75号印发《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身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定量指标中包含“保单十五日送达率”等考核指标,客观反映保险公司服务状况。2017年,中国保监会将向社会公布保险机构的各项服务指标评价情况,评价结果对公司在市场上的形象有重要意义,亦与业务同仁展业密切相关。
为全面提升服务时效,特别是提升保单十五日送达率,公司将在新业务的递交、业务处理等环节进行优化,加强时效管理。自2016年11月1日起公司将执行以下举措,希望广大业务伙伴重视并予以配合。加强投保文件递交的时效和初审管理,1)纸质投保:在客户签署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内交进公司,对于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营运柜台一律不予接受;营运柜台在收件环节加强初审(对于漏填、申请资料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等进行筛选,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收件;保险费超过20万符合反洗钱要求的须同时递交投被保险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电子投保:禁止上传无效资料;杜绝漏勾/漏填;加强产品规则、身份证件(出生证)信息、手机号码规则等各项内容的检查, 对于明显错误的不接受投保;如投、被保险人非营销员本人,则手机号码不允许与营销员相同。加强照会回复周期管理,请业务同仁及时处理照会,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新单照会(包括扣款失败)回复期限缩短到T(照会下发日)+14天(自然日);新单照会14天未回复将逾期自动撤销,保单需要重新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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