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内容,方案期间内满足条件的财富专员、部经理或者总监凡推荐新人入司,且双方确定师徒关系,推荐人转为辅导人,则辅导人可按照以下条件,到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辅导津贴:1、有一名被辅导人时,按照这名被辅导人月度FYC加价值提奖(不含浮动提奖)的20%计提辅导津贴。
有两名被辅导人时,按照两名被辅导人月度FYC加价值提奖(不含浮动提奖)的50%计提辅导津贴。“师徒制”辅导津贴奖励方案(3/3),方案说明,1、方案中被辅导人指辅导人对其有增员关系,且有辅导关系的财富专员。辅导关系由二级机构确定,并月度对当月存在辅导管理的新入司人员上报总公司以备奖励,不得轻易变更、解除师徒关系。
辅导津贴月度发放,由总公司计算后下拨分公司,分公司按照总公司下拨金额及奖励人员名单发放。不得改变费用用途。3、辅导津贴计算公式=∑月度被辅导人(FYC+价值提奖)(不含浮动提奖)*当月辅导津贴奖励比例。4、辅导人必须为财富专员一级及以上职级才能享受辅导津贴,辅导人职级降到专员一级一下则不再享受辅导津贴。5、该方案具体解释权为总公司银行业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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