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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三季度个险渠道准主任工程组织发展方案2页.doc

  • 更新时间:20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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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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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为加快个险渠道各机构组织发展进度,拉动人力提升,个险营销部特制定2016年第三季度个险渠道“准主任工程”组织发展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时间:
2016年7月—12月
二、准主任资格获取时间:
2016年7月—9月
三、方案对象:
2016年7—9月在职的见习寿险顾问、降级的见习寿险顾问、寿险顾问和市场经理
四、方案内容: 
2016年7—9月在职的见习寿险顾问、降级的见习寿险顾问、寿险顾问和市场经理在方案期间至少直接增员一人,且增员人和被增员人在同一月份均达到合格人力,则增员人在双方达标月份即入围“准主任工程”,入围当月即可按基本法规定的业务主任直辖组管理津贴比率计提管理津贴,计提的FYC标准为准主任当月FYC加上其直接增员者的当月FYC。
入围“准主任工程”第二个月起,仅需准主任当月达成合格人力即可按如上标准计提管理津贴,直至2016年12月31日或自然晋升为主任为止。
五、其他说明:
1、当增员人自然晋升为业务主任时,此方案自然终止;
2、入围方案的准主任在7月1日(含)前及10月1日(含)后直接增员的FYC不计入计提的FYC标准;
3、合格人力标准:个人当月承保标保≥3000元;
4、承保标保定义为自然月内预收且承保,次月5日(含5日)前客户签收,且在次月15日(含)前交回公司录入系统、未在犹豫期内退保的保单对应标准保费。任何原因引起的佣金延迟发放而未达到方案所指考核标准,不予追溯其相应管理津贴奖励。
5、方案期间,基本法晋升原则保持不变,寿险顾问、市场经理可直接参与晋升业务主任的考核,见习寿险顾问及降级的见习寿险顾问需转正后方能参与业务主任晋升,其转正前的业绩不能计入晋升市场经理或者晋升业务主任的考核指标。
6、方案解释权归总公司个险营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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