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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各营业单位:
为助力腾龙二季,持续推动**分公司2016人力增长,分公司特开展2016年“营业部、课腾龙腾龙奖”竞赛支持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竞赛对象:7月1日前(含)有独立架构的营业部、展业课(直辖)(含无头部课和代管部课)
二、竞赛时间:2016年7月1日—10月16日
三、竞赛指标:竞赛期间累计增员率
四、获奖标准:
1、竞赛期末部课(直辖)所辖人力50人以上(总监直辖部和处经理直辖课除外)。
2、依据6月1日00:00时人力将部/课分成四组(详见附件),组别及对应奖励如下:
A组:部/课人力≥100人;B组:100>部/课人力≥80;
C组:80 >部/课人力≥50;D组:部/课人力<50
分组
	获奖标准
	部、课(直辖)获得奖励(标配参考)
	组合说明
A 
	增员率>=32%
	投影仪、打印机各两台
	1台投影仪=2台打印机。奖励可任意组合
B 
	增员率>=35%
	投影仪两台
	C 
	增员率>=38%
	投影仪、打印机各一台
	D 
	增员率>=40%
	投影仪一台
	五、竞赛附则:
1、新增人力不含二次入司、同业套转;
2、增员率=7月增员率+8月增员率+9月增员率+10月增员率,各月的计算基数(分母)均以6月1日00:00营业部课人力为准。数据来源于Elis。 
3、对于7月1日有架构变动的部、课,新部、课、母体的增员率计算均以7月1日架构裂变时的期初人力为计算基数。对于7月1日有降职的部、课,则降职部、课无参与此方案的资格,该降职部、课上一级的部、课增员率计算基数以归并后的整体人力为计算基数。
4、方案期间(8月、9月、10月)降职部、课自动失去参赛资格,其回归母体的人力不计入母体人力增量,回归后按合并的人力为计算基准,母体的增员率届时按回归后的合并人力重新核准基数。
5、奖励实物将于6月份预发一部分,其余部分将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兑现。
6、获奖部经理/课长对打印机和投影仪享有终身使用权,奖励产生的税款由获奖人自行承担,并从获奖人佣金中扣除。。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分公司营销管理部、区拓管理部。
特此通知        
                                          **分公司营销管理部
**分公司区拓管理部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