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您充分了解本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确定选择了合适的基本保险金额、 交费期限、保险期间和交费金额,自您签收本保险合同之日起,有 10 天的犹 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保险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 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释义 6.3),我们会在扣除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 申请时起,本保险合同即被解除。对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 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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