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司过去的分车辆种类、分使用性质的产品体系简化为分车辆种类的产品体系,整合了家庭自用车、非营业用车、营业用车条款等车损险条款,同时合并了四个主险条款。机动车采用统一的条款,对特种车,摩托车、拖拉机,单程提车单独设置条款。
由公司过去的各条款相互独立、体例相同、每个主险均为完整条款,改为四个主险合并制定一个条款,分列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免赔率、保险金额/责任限额、赔偿处理等。因第三方造成保险事故:未约定“被保险人可直接向本保险人索赔”相关事项。因第三方造成保险事故:1.被保险人可向第三方索赔,保险人应积极协助;2.被保险人也可直接向本保险人索赔,保险人赔偿后可代位追偿。
删除“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约定,即删除关于依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内容。1. 《2015版示范条款》删除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约定,将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纳入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 2.充分体现了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的人文理念,使保险条款更加人性化,更加符合社会公众需求和我国保险行业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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