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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的业务管理,按《寿险实务》、《核保手册》、《再保险手册》、《保全实务》、《理赔实务》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补充如下实务要点:
第一部分 新契约
一、投保规则
1.根据公司销售策略,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需与公司具有返还类资金责任的产品组合投保,不能单独投保。客户可以选择将具有返还类资金责任的产品与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组合共同投保,并同意将生存金、满期金、年金等返还类资金及可能存在的红利作为保险费自动转入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万能个人账户;也可以在既往已投保具有返还类资金责任产品的基础上后续组合投保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
2.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投保时不允许追加保险费。
3.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保险合同不允许追溯生效日。
4. 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可根据客户授权将其账户金额用于支付其他产品的首期保费或续期保费,该功能需根据公司当时规定执行。
二、填写规则
1.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投保年龄为二十八天以上,八十周岁以下;“保险期间”为“终身”; “保险金额”处填写“——”;“交费期间”不用填写。
2.当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与具有返还类责任产品共同组合投保时,需在“生存金、满期金、年金、其他领款方式”处对照作为保费来源的返还责任进行勾选、填写,并勾选“作为保险费自动转入投保人指定‘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万能账户”;若组合投保的返还类责任产品具有分红责任,则需在“红利领取方式”处勾选并填写“在红利实际派发日作为保险费自动转入投保人指定‘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万能账户”。
3.当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与既往已投保的具有返还类责任产品追加组合投保时,需在“声明预授权”处勾选填写“我们选择将本次投保的‘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产品与既往拥有相关权益的_________产品组合,并同意将__________保险合同项下的___________作为保险费自动转入本投保单项下投保人的万能个人账户。”此处填写规则应按照《个人保险投保单》填写规则填写。此时投保单中不可对“生存金、满期金、年金、其他领款方式”以及“红利领取方式”进行勾选、填写。
三、缮制规则
1.按照现有系统实现方式,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与具有返还类责任产品共同组合投保的,打印一份保险合同,在具有返还类责任产品保单正页的特别约定中打印内容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