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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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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基础知识
产品形态描述
保至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0(出生满28天)-  60 周岁
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

保险期间
投保年龄
缴费年期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红利领取
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
产品保险责任(1/6)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满二十年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的80%给付特别生存金。
对于投保时年龄大于44周岁(含)的被保险人,不享受该项生存保险金
特别生存金
自本主合同生效满二十一年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养老年金
养老年金保证给付期为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含)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不含)的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则我们将按保证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与已给付养老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身故受益人,本主合同终止。
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含)的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不含)的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额的12%给付养老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含)的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不含)的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额的18%给付养老年金。
产品保险责任(2/6)
生存保险金、特别生存金、养老年金如果不领取,将进入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本主合同终止或受益人申请时给付。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1%。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保险责任(3/6)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满期祝寿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成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故,无等待期。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满期祝寿金,本主合同终止。
等 待 期
产品保险责任(4/6)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不含)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2)自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含)的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不含)的保单周年日止,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和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3)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含)的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不含)的保单周年日止,被保险人身故,并且不符合特别生存金给付条件,本公司未给付特别生存金的,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的8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产品保险责任(5/6)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意外身故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含)的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不含)的保单周年日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产品保险责任(6/6)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7.6);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7.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7.8)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7.9)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释义7.10)、跳伞、滑雪、攀岩(见释义7.11)、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活动(见释义7.12)、摔跤、武术比赛(见释义7.13)、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 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疾患导致的伤害(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10)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见释义7.14)不在此限;
(11)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8)-(1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责任免除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规则(1/5)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一般投保规则
遵循《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险投保规则(2011版)》一般投保规则规定。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特殊投保规则
1、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
2、本险种计入寿险风险保额及意外险风险保额,具体如下:
身故时年龄 寿险保额 寿险风险保额 意外险保额 意外险风险保额
<18周岁 累计已交保险费 —— —— ——
18-64周岁 基本保额的3倍与累计已交保费之和 基本保额的
3倍 基本保额的
3倍 基本保额的
3倍
65周岁  ??㏒???琰茞??Ü  ??㏒???琰茞??Ü  ??㏒???琰茞??Ü  ??㏒???琰茞??Ü

投保规则(2/5)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特殊投保规则
3、本险种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为0.5万元,且基本保险金额为1000元的整数倍。
4、未成年人投保本险种时,最高基本保额不得超过30万元。
投保规则(3/5)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特殊投保规则
5、本险种可附加以下险种:
 ‘合众附加长期护理保险’
 ‘合众附加定期寿险’
 ‘合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6年修订)’
 ‘合众附加康乐住院医疗保险’
 ‘合众附加健乐补充住院医疗保险’
 ‘合众附加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合众附加少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合众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定期寿险’
投保规则(4/5)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特殊投保规则
6、险种搭配规则:
   (1)本险种可与‘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在同一张投保单上投保。
   (2)‘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的最低保额为1万元,且其基本保额不得超过本险种的基本保额。
本公司将视赔付情况和市场状况定期对本规则进行调整。
投保规则(5/5)
产品八大特色
1
六款交费期,贴心随您选

有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六种交费期可供选择,可根据家庭财务安排任选其一。
 
产品八大特色
2
特别生存金,二十年末返

生存至保单生效满20年,一次性领取已交保险费80%的特别生存金,可用于子女教育、婚嫁、家庭出游、医疗、养老等大额支出。
产品八大特色
3
收益节节高,生活有品质

保单生效21年末至64岁,每年领取基本保额6%的生存保险金(投保时被保险人大于44岁,不享受此项生存金);
65-84岁每年领取基本保额12%的养老金
85-99岁每年领取基本保额18%的养老金
产品八大特色
4
领取养老金,保证二十年

65-84岁为养老年金的保证领取期,如被保险人在此期间不幸身故,公司将给付20年保证领取期内应领未领的养老年金给到受益人。
 
产品八大特色
5
高额满期金,全家笑开颜

期颐之年可领取基本保额300%的满期祝寿金,让您在享受百岁之喜的同时还有大额资金可供全家人实现家庭梦想。
产品八大特色
6
累积能生息,利率多加一

生存保险金、特别生存金、养老年金如不领取可累积生息,累积生息的年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1%,按日复利方式计息,保证息涨随涨、帮助抗通涨。
产品八大特色
7
生命高保障,意外再加三

18-65岁享有3倍基本保额加已交保费的高额身故保障,如因意外身故则额外享有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保险金;
65-84岁身故,如不符合特别生存金给付条件且未领取过特别生存金,则按已交保险费的80%给付身故保险金,帮您守护家庭安宁。
 
产品八大特色
8
额外又分红,锦上来添花

保单可分红,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分红可选择累积生息或抵交保费。
案例说明(1/5)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高先生,45岁,选择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5万保额,10年期交,年缴费33100元,累计缴费331000元。其利益演示如下:
 
案例说明(2/5)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本合同生效满二十年的保单周年日,艾先生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已交保险费的80%给付特别生存金。
[红利分配]分红是不确定的,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来决定红利分配

案例说明(3/5)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额的12%给付养老年金。
 
案例说明(4/5)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自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额的18%给付养老年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满期祝寿金,本主合同终止。
合众稳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案例说明(5/5)
自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和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自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稳赢一生利益演示
A+B+C累计:

高:463251元
中:3816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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