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传世有约2024终身寿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传世有约2024终身寿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1.我们保多久、保什么1.1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1.2 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1.3 未成年人身故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保险金限制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1.4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身故保险金金额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1)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己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若发生本合同6.4条约定的减保,计算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时,减保前的部分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2.什么情况我们不赔21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2.2 其他免责条款除本条款“2.1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如“3.3效力中止与恢复”、“8.4年龄性别错误的处理”及其他以黑体字体显示的内容。3.如何支付保险费3.1 保险费的支付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3.2宽限期除另有约定外,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时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当日24时起效力中止。3. 3 效力中止与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恢复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其他未还款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与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本同的,向您退还本合同中止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4如何领取保险金41 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关于继承的法律法规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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