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鑫多多终身寿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您与本公司订立的合网1.1合国拘康海港鑫多多终身寿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史书面材料共同构成-L合国康立与生君一、您提出保险中晴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二、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单周年日(见释义10.1)、保单年度(见释义10.2)、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见释义10.3)均以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基给进行计算-三、除另有约定外,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1.3投保范强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静范围为0周岁(见释义104)(须出生满30日)至加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氨德潮一、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二,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释义10.5)·白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见释义10.6)我们不承担保验责任-部险期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被明-本公司昊供的保障董本保敞鱼侧和一、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或明。若该金年度保除金家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新为基本保险金额-二、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的年度保险金额等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每个保单年度的年度保险金额按上一保单年度的年度保险金额的3%递增,即每个保单年度的年度保险金额=上一保单年度的年度保险金额×(1+3%)-三、如果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各保单年度的年度保险金额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照前款规定计算.2未晚年人身故保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身故给忖的保隆原联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身故给忖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得超过前述限额-23粲险责钰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身做保险◆一、如果菽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静未浦1国周岁,我们将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效力终止:(一)被探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项下所交保险费(见释义10.7)(不计利悬)-二、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静已满1B周岁,我们将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合,本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e起效力的止:一)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交费期网屈满日(见释义108)(含当日)之前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两项金领的较大者价付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项下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身故时到达年箭对应的给忖比例(具体比例祥里表一)-(二)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届满日(不含当日)之后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三项金额的最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探险人身故时本合同项下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身故时到达年龄对成的给村比(具体比例详见表一):3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年度保险金概-表一:到达年龄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其中,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静,如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年度数为1。
每经过一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保单年度爱增加,以此类推-2A贵任凳除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故意白伤,或白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恹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10.9》:(五被保翰人酒后驾驶(见释义10.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文10.11》。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K见释义1012)的机动车《见释义1013) .二、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情-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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