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中意人寿

中意优福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zip

暂无评分
  • 更新时间:2022-09-05
  • 资料大小:304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QQ截图20220905093319.jpg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意优福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本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见12.1)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7天至65周岁。1.4 合同的签收 在您收到本合同时,您应当签署本合同的签收回执。

1.5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阅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期结束前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12.2)。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基本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并于保险单上载明。2.3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2.3.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向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乘以以下给付比例;(2)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见 12.3)(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2.3.2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2.4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制。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总体评价:
 
内容质量:
 
美观度: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
以下是对"中意优福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zip"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