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背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医师协会)在京举办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这是保险业协会和医师协会继2007年制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后,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再度合作开展修订工作,形成2020年修订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文章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协会要闻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 疾病数量扩大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首次按基本保险金额100%,每次增额20%,第二次重疾120%,第三次140% 重疾、中症、轻症都均覆盖,病种达到160种(重疾110种、中症20种, 轻症30种)“恶性肿瘤——重度”第二次、第三次保险金,“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心脏瓣膜手术”二次给付,特定疾病,多次赔付 可选择附加住院医疗、附加住院津贴、附加意外伤害、投保人豁免等多种附加险,全方位呵护,核心保障突出锁定客户性价比更高,服务内容产品介绍,中荷一生关爱K款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年龄:0-60周岁,每种重大疾病只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经我们指定的医院 确诊初次患符合本合同重大疾病定义的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并豁免本合同缴费期间内的自重大疾病首次确诊日以后本合同的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低为零,同时身故保险金及投保人选择“可选方案一”保险责任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我们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365天以后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并因此导致我们指定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与第一次确诊的重大疾病不同种类的其他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重大疾病保险金 3、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我们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365天以后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并因此导致我们指定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与前两次确诊的重大疾病均为不同种类的其他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40%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在我们指定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本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无论一种或多种),且针对该疾病我们已经按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在重大疾病保险金对应的“恶性肿瘤——重度”确诊之日起三年后,在我们指定的医院再次确诊发生本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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