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因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 8 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乘坐电梯时,因电梯故障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或法定节假日 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 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作为行人或在骑行自行车(含共享单车)时,被机动车碰撞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高空坠物及高空抛物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高空坠物及高空抛物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高空坠物及高空抛物意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 7 类公共场所因火灾、爆炸或踩踏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公共场所特定事故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公共场所特定事故意外全残保险金”,本 附加险合同终止。 前述“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全残保险金”、“驾乘车意外身故保险金”、“驾乘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民航交通意外 身故保险金”、“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
“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高空坠物及高空抛物意外身故保险金”、“高空坠物及高空抛物意外全残保险金”、“公共场所特定事故意外身故保险金”和“公共场所特定事故意外全残保险金”,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我们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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