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过专科医生诊断患合同所指的120种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60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且未确诊重大疾病,返还本合同所缴纳保费。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