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至尊超能宝 A 款两全保险条款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 30 天至 17周岁,且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投保时,投保人的年龄应不超过 65 周 岁。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 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 们将在扣除人民币 10 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 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 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附表 1《基本保险金额表(计划一)》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本合同的实际交费期数。 (2)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 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 金”=本合同附表 1
《基本保险金额表(计划一)》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本合同的实际交费期数×150%。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除另有指定外,满期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
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 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 程度的除外(3)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以上各项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前述“损失”是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时期的人民币活期各期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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