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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人寿惠医保药无忧医疗保险条款费率规则.zip

  • 更新时间:20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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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人寿惠医保(药无忧)医疗保险 ,保全及理赔业务管理规定 ,新契约及核保业务管理规定,天安人寿惠医保(药无忧)医疗保险费率表,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惠医保(药无忧)医疗保险条款,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等待期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且在保险期间届满时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的责任,并以初次发生恶性肿瘤确诊之日起一年为限。

本公司累计给付的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不超过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包括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外药品费用(详见释义),保险金及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内药品费用(详见释义)保险金两种,以药品处方开具,时药品属于社保目录内或社保目录外为标准。1.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外药品费用保险金计算方法: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外药品费用保险金=(实际发生的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外药品费用-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外药品费用补偿)×100%。

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外药品费用补偿,包含已从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2.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内药品费用保险金计算方法: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内药品费用保险金=(实际发生的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内药品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详见释义)、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获得的恶性肿瘤天安人寿惠医保(药无忧)医疗保险条款。

社保目录内药品费用补偿-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内药品费用补偿)×发生的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内药品费用对应的赔付比例。发生的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内药品费用对应的赔付比例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如果被保险人已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药品费用补偿,赔付比例为100%;(2)如果被保险人未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药品费用补偿,赔付比例为60%。

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恶性肿瘤社保目录内药品费用补偿,包含已从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补偿原则如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则本公司按上述约定仅对剩余部分承担保险责任。10.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详见释义)期间因疾病导致的;11.遗传性疾病(详见释义)、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详见释义)、先天性恶性肿瘤(BRCA1/BRCA2 基因突变家族性乳腺癌,遗传性非息肉病性结直肠癌,肾母细胞瘤即 Wilms 瘤,李-佛美尼综合症即 Li-Fraumeni 综合症)、职业病。

12. 在非保险期间内及等待期内确诊为恶性肿瘤;13.未在本公司认可医院或本公司指定的药店购买的药品;14.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已患的疾病或其并发症、已遭受的伤害,或已有的生理缺陷或残疾,但本公司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知晓并同意承保的除外;15.药品处方的开具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该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符;16.经审核,被保险人的疾病状况对申领药品已经耐药(详见释义)而产生的费用。

相关医学材料不能证明药品对被保险人所罹患的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有效。18.《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及乙类法定传染病(不含病毒性肝炎),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前述传染病定义以被保险人入院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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