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早会经营 > 资产保全

法商学习实战篇1婚姻风险导致财富损失巨大15页.pptx

  • 更新时间:2019-10-29
  • 资料大小:877KB
  • 资料性质:免费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QQ截图20191029110456.jpg

穷究事理,先谋后事——结婚不要“昏”(婚姻风险导致财富损失巨大)婚姻法实战篇婚后篇如何从法律角度去思考保险营销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搞清楚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2019年离婚的名人们【保险如何守护婚姻财产】婚姻的各种风险如何导致财富损失,其次应深入了解如何配置保险才可以“离婚不分”,最后才是明确如何进行话术切入,向客户说明其法律佐证依据究竟在哪里。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7日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婚姻会存在哪些风险?—债务风险小马奔腾案例董女士是一名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毕业的女留学生,2012年2月15日,她和王某结婚,婚后不到两个月时间,王某疯狂地借钱,累计借款500余万元。在得到这笔钱以后,王某突然人间蒸发,下落不明了,童年6月,董女士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但未获支持直到2014年2月20日,她再次起诉后,才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在这两年间,王某的债权人把董女士和王某共同告上法庭,因为王某突然消失不见,只能由董女士应诉,在多次诉讼中,董女士均被判承担连带责任董女士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价值600多万元的房子被拍卖,董女士被列入失信名单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在开两会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议案,要求废除《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0岁的王锦兰是福建省泉州市一家国有企业的财务专员,2016年5月王锦兰将自己“被负债”的经历发到微博上,这篇名为《婚姻有风险,领证需谨慎》的文章被疯狂转载,微博阅读量640余万次。在文章中,王锦兰说,只要《第四十一条》没有被废除,任何人都有可能因为结婚而背上巨额债务。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二十四条》&《四十一条》为什么到现在仍然没有被废止?你们觉得《二十四条》&《四十一条》合理吗?现实生活中,到底是夫妻联合起来用假离婚骗债权人的概率大还是夫妻一方联合债权人骗配偶的概率大呢?当只能选择一种价值的时候,法律会选择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无论如何,钱都是从债权人那里借出去的。借完钱后,乙方立马消失,另一方不用还债,对债权人公平吗这两项法律条款可以帮助我们唤起客户的危机感,也就是我之前一再强调的“激发客户隐形的刚需”专业,懂法的营销高手!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法商学习实战篇1婚姻风险导致财富损失巨大15页.pptx"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