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新修订的病种,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第43项重疾),1、旧定义指因阿尔茨海默病以外的脑的器质性疾病造成脑功能衰竭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严重痴呆,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明确诊断,并且由完整的临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神经官能症,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脑损害不在保障范围内。
新定义指因阿尔茨海默病以外的脑的器质性疾病造成脑功能衰竭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严重痴呆,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并持续180天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明确诊断,并且由完整的临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神经官能症,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脑损害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轻症疾病新修订的病种,1、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第1项轻症),1、旧定义——名称: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指被保险人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新定义——名称: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指被保险人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1)原位癌、宫颈CINIII或宫颈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轻微脑中风后遗症(第3项轻症),1、旧定义——名称:轻微脑中风指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并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脑梗塞,在确诊180天后未遗留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或后遗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程度未达到重大疾病“脑中风后遗症”的给付标准。短暂性脑缺血和腔隙性脑梗塞不在保障范围内。
新定义——名称:轻微脑中风后遗症,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不包括意外伤害原因导致的脑血管损伤)并出现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表现,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者脑梗塞,并在确诊180天后复查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仍显示出血灶或梗塞灶存在的,且遗留一肢或者一肢以上肢体机能部分丧失,其肢体肌力为3级或以下,且未达到本附加合同中重大疾病“脑中风后遗症”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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