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特别生存金 在本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与本合同生效年满六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均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特别生存金。二、年金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七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5%给付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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