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保”客户筛选条件,原保单保额大于等于10万元,加保后累计未成年人身故保额超过监管要求的保单不能进行“加多保”操作,(被保险人年龄小于10周岁的,加保后累计未成年人身故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被保险人年龄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加保后累计未成年人身故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第5/10/15/20个保单周年日加保:补收额外增加部分已经过年度的责任准备金(具体以微管家申请试算为准),说明:1、假设客户投保时原保额对应的保费为GP;客户在首年续期保费应交日前,申请加保成功后,增额后的续期保费为1.2GP(投保时年龄费率计算),补收保费为20%GP*K,合计首年加保应交纳保费为:1.2GP+20%GP*K,2、客户首年加保成功后,之后每年的续期保费均为1.2GP。
“加多保”保费计算规则,续期业绩计算:加保后保费(含补收保费)计入续期保费;加保后所增加保额对应的续期保费可正常提取续期佣金;补收保费不提取佣金及其他费用。案例分析:加保越多,优惠越多,假设周先生35周岁时给自己购买了《民生如意鑫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20万,30年交,期交交保险费5882元,保险合同2017年10月1日生效。2018年11月,周先生申请加保20%的基本保额,加保生效后,周先生保单保额提高至24万。2022年8月,周先生再次申请加保,加保生效后周先生在40周岁时保额提升至28万。
为保证老客户享有“加多保”申请权益的公平性,最大可能为客户提供更高的风险保障,同时助力业务员提升继续率,总公司规定:生效日自2017年1月1日起的“如意鑫康”终身重疾险保单均可申请首年加保。各机构符合加保条件的业务情况如右表(统计时间:生效日为2017.1.1-2017.12.31)客户成功提交加保预约申请后将收到以下短信/微信提醒,“尊敬的客户您好!您所办理的保全服务申请“加多保”已于XX年XX月XX日生效,为确保加保成功,请您在XX年XX月XX日(保费应交日)前存入当期续期保费共计XXXX元(续期保费+加保保费+补费),加保保额将在我司扣费成功后生效。请知悉,谢谢。”业务员跟进提醒客户务必在保费应交日前在续期保费扣款账户中存入足额续期保费。
业务操作流程—续期保费未交,在保费应交日前10天,核心系统生成的应收续期保费将更新为120%保额的当期累计应收保费(含加保补交保费),已加保的客户在宽限期截止日前第十五日、第三日、第二日仍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给业务员及客户,提醒交费未完成,通知短信模板如下:业务员:XXX(业务员姓名)您好,您的客户XXX的保单XXX(保单号)在申请加多保生效后,至今仍未交费成功,请您在XX年XX月XX日(预约加保为宽限期截止日/追溯加保为交费截止日)12:00前协助客户办理,谢谢。”当客户续期保费扣缴成功后,将收到以下短信提醒,“尊敬的XXX客户您好!您的尾号为XXXX的如意鑫康保险2018年保单进行的预约加保操作已扣费成功,预约加保保额将于XXXX年XX月XX日生效。”客户撤销加保申请后,核心系统及当期应收续期保费的所有数据将恢复为加保申请前的数据不变。
业务操作流程—续期保费已交,业务员按照总公司提供的可进行加保的保单明细(含客户姓名、联系方式、保费、保额等信息)推动“加多保”业务,客户自主在微管家公众号上操作“加多保”,客户可在“民生保险微管家”操作预约加保申请;针对续期保费已交的保单,加保预约无法撤销。但在预约成功后30天内仍未缴费成功的保单,加保预约将自动失效。客户成功提交加保预约申请后将收到以下短信/微信提醒,“尊敬的客户您好!您所办理的保全服务申请“加多保”已于XX年XX月XX日生效,为确保加保成功,请您在XX年XX月XX日(申请成功后30天内)前存入当期续期保费共计XXXX元(追加保费+补费),加保保额将在我司扣费成功后生效。请知悉,谢谢。”针对续期保费已交的保单,预约加保成功后会每天进行一次扣费,直至扣费成功。若至第30天后仍未缴费成功,预约加保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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