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代理公司缴存保证金的,应当按注册资本的10%缴存,保险代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相应增加保证金数额;保险代理公司保证金缴存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的,可以不再增加保证金。(N)
2. 保险机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保险司法案件,可以不报送司法案件季报(N)。
3.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Y)
4. 保险机构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可以比照统计机构总经理的有关规定且放宽部分条件(N)。
5.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3万元以下罚款。(N)
6. 保险代理公司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应当确保该保险持续有效。(Y)
7. 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当集中运营、集中管理。 ( Y)
8. 保险公估机构不可以经营再保险经纪业务。(Y)
9.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将保险代理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Y)
10. 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通过互联网站销售保险产品。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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