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含)后确诊为严重疾病末期,并被认定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判断该疾病患者存活期不超过6个月,我们给付50%基本保额,并同意被保险人自确诊后的下一期保险费开始缓缴主险余下各期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已符合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的条件、同时符合间隔期要求之后,首次确诊90种重疾中的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在病种附录所属组别内未曾确诊其他重大疾病,我们给付100%基本保额。
若被保险人已符合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的条件、同时符合间隔期要求之后,确诊恶性肿瘤,且被保险人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所确诊的重大疾病不是恶性肿瘤或虽是恶性肿瘤但被保险人已经进行积极治疗*,我们给付100%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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