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付比例:100%,有社保但未经社保报销时,赔付比例为60%注:1.患恶性肿瘤先给付一般医疗费用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费用保险金年限额后,给付恶性肿瘤医疗费用保险金。
特需医疗、国际部医疗指经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批准,在认可医院中通过设立特定区域或科室,为患者提供优先门急诊或住院服务,通常收取高于普通部诊疗费用、床位费用或其他医疗费用的医疗服务,包括特需医疗、国际部医疗,以及贵宾医疗、外宾医疗等相类似的部门及医疗服务。
医疗费用保险金计算方法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属于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各项医疗费用,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医疗费用保险金:医疗费用保险金=(保险期间内累计发生并支付的属于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期间内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累计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年度免赔额-保险期间内本合同累计已给付的医疗费用保险金)×赔付比例(1)年度免赔额:指一个保险期间内对应的免赔额,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年度免赔额为以下二者之较大者:①10000元减去被保险人从除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本合同三者以外的其他途径获得的费用补偿后的余额;②零。(2)赔付比例:本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赔付比例为100%;如被保险人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但未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赔付比例为60%。其他渠道报销费用可扣减年度免赔额!(除公费医疗、社保、本合同外)
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住院且当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出院,按合同利益条款第十条续保的,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住院天数在两个保险期间的分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不满足续保条件的,本公司对其保险期间届满后30日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仍按本条第1、2款规定给付保险金。住院未出院且不续保的,保险期满后仍可承担30日内住院医疗费用1.如投保人在投保时同意自动续保,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本公司将通知投保人续保事宜,如投保人未向本公司提出不续保声明,则视为申请续保,本公司将对被保险人做续保审核。经本公司审核同意,且投保人已交纳续保保险费,合同效力延续一年;如本公司审核不同意,将书面通知投保人。如投保人在投保时不同意自动续保并未交纳续保保险费,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合同终止。2.本公司有权根据合同费率计算基础与实际情况的差异程度,决定是否调整合同的保险费率,费率调整将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本公司进行保险费率调整的,自下一次续保起,投保人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续保保险费,保险费率调整前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受影响。若投保人不同意按照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续保保险费,则本公司视同投保人自动放弃续保的权利。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不再接受续保:(1)本产品已停售;(2)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不符合投保年龄限制;(3)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形而导致效力终止;(4)未通过本公司续保审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