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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险辅导专员管理办法31页.ppt

  • 更新时间: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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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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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津贴享受范围,员工一经定岗辅导专员,即享有岗位津贴(案例),某辅导专员,2018年1月1日定岗在四级机构业务推动岗。2018年2月可以开始享有见习级岗位津贴,2018年3月与薪酬一并由人力资源部发放。该辅导专员,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1)通过分公司举办的代理人资格考试;2)参加新人岗前培训、135培训、衔接培训、转正培训并正式结业;3)完成六次陪访。如未完成,则取消见习级岗位津贴,且之后不得再享有见习级岗位津贴。该辅导专员,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参加由总公司组织举办的新进辅导专员培训且获得结业证书,否则将直接取消见习级岗位津贴,且之后不得再享有见习级岗位津贴。

见习级辅导专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转正;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总公司审核并通过总公司新进辅专培训者除外);3)完成业务实习期考核;4)完成总公司新进辅专培训考核,就可获得专业级辅导专员评审定级资格。与原办法的差异是:原办法规定,完成总公司新进辅专培训考核后,还需经历3个月岗位见习期考核,只有参训前已经在辅专岗位一年及以上者才可以取消该见习期考核。新办法,取消此项规定,同时明确:满足上述条件,且有一年及以上辅专岗位工作经验,即可参与专业级别的评审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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