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先生有大批**的商业地产,希望能够获得房屋抵押贷款,因银行放贷审核较严格未获审批,于是D请A帮忙想办法;A提出:A公司和B公司有贸易往来,本可直接交易,但双方选择C担保公司做供应链贷款,并且请D公司提供担保物;只要B公司拿到采购贷款额度并向A放款后,即可调配给D使用;从而变相实现房屋抵押贷款的功能;然而在C公司给B提供了贷款后,B公司怠于还款且A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联,导致D的担保物被拍卖,并限制高消费。
2015年3月2日,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董事长梁家荣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珠海(楼盘)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23.75%股权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部分的发行数量为1.63亿股,购买资产的金额为10.29亿元增发对梁家荣产生至少1.8亿以上的个人所得税3月30日41号文件出台,需分期五年缴纳个税!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对2015年4月1日之前发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期限未超过5年的,可在剩余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其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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