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他人利用照片进行人脸识别打卡,1、展服三部收展员刘某,上号之后,让非公司人员通过照片在职场进行人脸打卡。经后台数据核实,确认为照片打卡,分公司区拓管理部对收展员刘某予以扣20分、扣款1000元品质处罚,区主任连带扣款800元,课长连带扣款1200元。2、展服一部区主任李某,利用照片帮助辖下未参会队员汪某在职场进行人脸打卡。
经后台数据核实,确认为李某用照片打卡,分公司区拓管理部对涉事双方分别予以扣20分品质处罚。其中区主任李某扣20分、扣款1600元,课长连带扣款1200元,处经理连带扣款1600元;收展员汪某扣20分、扣款1000元品质处罚,区主任连带扣款800元,课长连带扣款1200元。严禁代打卡,违者重罚,切勿铤而走险!
案例二:虚假人脸进行参会打卡,1、**区拓收展员文某,上号后虚假录入他人人脸信息,且每日通过他人进行参会打卡。经后台数据核实,参会人脸信息与本人不符,分公司区拓管理部对收展员刘某予以扣10分、扣款500元品质处罚,区主任连带扣款400元,课长连带扣款800元。严禁虚假采集人脸信息,前期误采集人员请及时到展服部内勤处进行修改,后期一经发现,按代打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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