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三年起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公司每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30%,直到终身。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公司按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不含)之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含)-60周岁(不含)期间,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1.2; (3)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60周岁(含)之后,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1.05。 保费豁免:投保人18-60周岁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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