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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关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方案20页.ppt

  • 更新时间: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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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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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经营单位成立核查工作小组组长: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渠道、销售督查等相关岗位人员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市分公司工作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排查内容——时间、对象(一)排查时间范围:201511日至2016331日期间,全省系统销售人员从事非法集资、售卖第三方理财产品活动的风险隐患。(二)排查对象:公司全体员工及在册全体销售人员。在册销售人员指2016331日前登记在册且截至排查日仍在册的销售人员。排查内容——查什么:异常指标排查内容——查什么:异常行为1、向公司员工、销售人员或客户推荐或销售保险产品以外的第三方理财产品,如果存在违规协议、理财协议、宣传P2P产品等情况,要进行深入排查;2、与保险公司员工、销售人员或客户间存在相互借贷,特别要对营销团队内部有组织的借贷、少数人向多数人借贷的情况进行重点排查;3、在没有合理原因的情况下,突然表现出财务状况良好,甚至是一夜暴富的类型,比如购买使用与收入不符的奢侈品、豪车等;4、因截留挪用客户保费(含退保金、给付金)而被客户投诉并被相关部门查处的;5、有吸毒、赌博等不健康嗜好;6、自己或所服务的客户名下保单变动或交易频繁; 7、保险营销员持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和培训活动且业务情况不佳的;8、有其他涉嫌非法集资以及与资金风险有关的异常行为等。

排查内容——谁来查***省分公司反非法集资和售卖第三方理财产品排查工作分工表

排查方式与流程一是普遍自查、线索梳理阶段:工作目标是确定重点排查对象,线索信息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附件规定的十一项指标进行信息采集,确定应排查的数据;各职场及公司部门:对所辖人员(含员工和销售人员)日常行为进行自查摸底,对本单位有异常行为人员进行汇总上报。根据以上两类人员,由各单位核查工作组确定本次排查的重点排查对象。二是重点排查阶段:由各单位核查工作组负责对本单位重点排查对象进行排查。排查方式与流程本次排查采取线索梳理与重点排查相分离的方式按照近端管理原则,各职场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对所辖员工和销售人员的异常行为负自查上报的直接职责,同时承担配合本单位和上级公司工作组调查复核的职责;按照筛查分离原则,对重点人员排查工作由所在单位核查工作组负责。13排查结果运用——1、对于排查过程中虽发现没有涉及参与非法集资和售卖第三方理财产品,但存在不当行的人员,公司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涉及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和售卖第三方理财产品的人员,如果其行为符合移交司法机关要求的,立即移送司法机关;如果其行为轻微,不符合移交司法机关要求的,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3、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涉及组织或参与组织非法集资活动、向公司客户或其他人员售卖(或介绍)第三方理财产品的人员,原则上立即与其解除相关合同(包括代理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对于以个人资金投入非法集资或购买第三方理财产品的人员,应视为“高风险人员”持续追踪一年以上。4、异常指标和异常行为调查结果未确认涉嫌人员存在违规或不法行为,但也无法排除存在可能的风险的,应维持对其的关注,这类人员同样应被视为“高风险人员”。市分公司应对其保持追踪一年,直到异常指标或异常行为的风险降低或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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