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支行行长更像是‘网点主任’,一个网点主任领导几个人的小支行,在管理中定位模糊,缺乏权利的相互掣肘,中间的道德风险很难评估。”
新乡银行中原支行原行长张立的自杀,瞬间让和其签有借款合同的储户们陷入恐慌之中。
8月20日,理财周报记者赶往当地并从新乡银行证实,新乡银行中原支行原行长张立“利用职务之便,以向企业融资为名,向储户借款,挪作他用,由于资金无法收回,已经于上个月自杀,目前资金流向不明。”
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从去年9月开始,张立以“内部资金运作规划”、“资金业务发展”为由,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的形式向储户借款。根据几位储户向记者出具的借款合同,张立以新乡银行中原支行的名义共借款8000万元。此外,还有部分储户持有张立以个人名义开具的手写欠条,其金额已经超过1亿元,不排除还有其他的受害者存在的可能。
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已成立专案组对此事件展开调查。
随着新版“国十条”的出台,险资利用迎来了又一轮的“松绑”。继去年2月国家放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入公募基金业务后,险资进入私募基金业务领域的步伐亦在今年取得实质性进展。
近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刊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业内称之为保险业新版“国十条”。其中,首次明晰险资可涉足投资领域,鼓励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与此同时,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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