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2014年3月达成合格以上标准且月度出勤率不低于80%的客户经理以上职级营销员
双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E保通作价2700元,营销员首付现金900元取得使用权,分公司负责开通E保通账号及使用权限,自4月开始每月自工资中扣减300元作为分期付款金,累计交足2700元后,E保通所有权转移至营销员名下。
义务:工资扣减时间约为每月15日前后,若申请人上一月承保FYC<800元,则不从工资扣减,改为当月20日前缴纳现金300元。逾期未缴,分公司将禁用其E保通账号;逾期超过5天,分公司有权收回E保通设备,每月已交分期付款金及首付900元作为设备折旧,不再退还;
特别说明:
1、申请人员仅限3月承保达成合格以上标准且各月出勤率均在80%以上的客户经理职级以上营销员;
2、设备一经购买,除公司收回外不再接受退还;
3、在累计交足2700元前,E保通所有权归**保险公司,公司有权在营销员工资发放或办理离职手续时优先追回设备及相应欠款。使用人在设备租用期间有保管义务,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及相应损失有赔偿责任;
4、申请人上级主管需作为担保人为其提供E保通设备经济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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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________
担保人签名: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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