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总述
尊悦人生
18周岁—55周岁
至被保险人65周岁
趸交、5年、10年、20年、30年
产品名称
投保年龄
保险期间
缴费期间
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利率,为3.5%。
预定利率
以上描述均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以上保险责任及保险金额均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产品名称:民生尊悦人生定期寿险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给付保险金额,本合同终止。
产品名称:民生附加尊悦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之内初次罹患重疾,给付附加合同的保险金,主险合同保险金额等额减少,本附加合同终止。
产品名称:附加尊悦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期满日仍然生存,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费的105%和现价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以上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产品名称:附加尊悦人生防癌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
癌症确诊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确诊罹患癌症,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本附加合同该项责任终止。
癌症手术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确诊罹患癌症而需要并接受手术治疗的,我们按照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癌症手术保险金。该项给付每年最高给付一次,保险期间内给付满两次时该项责任终止。
癌症放、化疗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确诊罹患癌症而需要并接受放、化疗治疗的,我们按照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癌症放、化疗保险金。该项给付每年最高给付一次,保险期间内给付满五次时该项责任终止。
癌症豁免保险费:若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癌症,您可免交自被保险人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癌症之日起的本附加合同的续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癌症: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 原位癌;
2)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以上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产品名称:民生附加尊悦人生意外身故定期寿险
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汽车、轮船、火车,按照附加合同保险金额两倍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自持有效机票进入对应商业客运民航班机的舱门时起至飞抵目的地走出该班机舱门时止的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所导致身故的,按照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以上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采用每3年一个保证续保期的形式,可证续保至64周岁
保险期间:一年
投保年龄:0-55周岁
产品名称:附加尊悦人生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
住院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见7.2)或因本附加合同生效60天后首次发生的疾病(续保不受此限)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见7.3)诊断必须住院(见7.4)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见7.5),本公司按附表规定的住院医疗保险金各项限额、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内,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住院前后门急诊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前7天(含住院当天)及出院后7天(含出院当天),因为与保险期间内住院相同的原因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门急诊治疗,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无理赔优待:若被保险人在上一个保险期间内无理赔,其续保时本年度无理赔优惠额为被保险人上一保险期间基本保险金额的20%;若被保险人在上一个保险期间内发生理赔,则其续保时本年度无理赔优惠额将为零。
以上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以上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以上保险责任及保险金额均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民生尊悦人生系列产品投保规则
民生尊悦人生定期寿险
1.投保年龄: 18-55周岁;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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