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天享&福禄相伴
目 录
福禄相伴篇
富贵天享篇
产品名称:福禄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
交费期间:5年、10年
保险期间:10年、15年(10年满期只能选择5年交费)
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
产品五要素
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 +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返还所交保费
因意外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
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所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
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2
食物中毒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所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
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3
产品责任
兼得?
保费豁免: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不予豁免保险费。
让爱的承诺有保证!
产品责任
产品优势
1、责任起始时间:新条款--生效日零时
旧条款--生效日次日零时
2、除外责任条款:新旧条款除外责任条
款项目不一致
保险责任——生存金
生存保险金:
1)保单生效至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每三年保单对应日:每三周年返还保额15%的生存保险金;
2)67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至88保单生效对应日周岁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每年返还保额10%的生存保险金。
祝寿金:
被保险人于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生存金图示
66周岁
注意:保额会涨哦
88周岁
66岁返还保险费?那前面领的,后面领的,都是……的?
YEAH!
安全理财,收益看的见!
领得快、领得多、领的久……
保险责任——身故或全残保障
66岁前:
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2.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66岁后:
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保险基本保险金额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2.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 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豁免投保人,彰显保险真谛,尽显人性关爱
让爱的承诺有保证,让爱的规划不被世事的变化所阻扰……
保险责任——身故或全残保障
产品利益演示
3 6 9 12 ……………….………….…………… 66岁 67岁 ………………88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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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利益
身故或全残保障:
产品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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