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人寿汇享保(传世)终身寿险:守护财富与保障的稳健之选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人们对于财富的稳健增值和风险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中汇人寿汇享保(传世)终身寿险(以下简称“汇享保传世”)作为一款独具特色的保险产品,凭借其强大的公司背景、丰富的产品功能以及全面的保障体系,为广大客户提供了可靠的财富规划与风险保障解决方案。
一、中汇人寿:实力雄厚的国有金融企业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28日,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金高达332亿元人民币。中央汇金持有公司8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0%的股份。这样的股东背景赋予了中汇人寿强大的信用背书和雄厚的资金实力。
中汇人寿具备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股票投资管理能力、股权投资管理能力(间接股权投资)以及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不动产金融产品)。其资产广泛配置于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公募基金及另类投资资产等多个领域,投资实力强劲。这种多元化的资产配置策略有助于分散风险,实现资产的稳健增值,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汇人寿拥有上海、河南、山东、河北、青岛、吉林、四川、江苏、广东、北京10家分公司,全系统分支机构超260家。此外,公司还拥有北京中汇人寿中心、杭州中汇人寿大厦、广州中汇人寿中心等自持不动产,以及上海浦江公园微领地青年社区、西安中汇人寿项目等投资项目。这些资产不仅体现了公司的雄厚实力,也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企业文化方面,中汇人寿以“让您安心的精品寿险公司”为愿景,秉持“弘扬寿险中道,汇聚安心力量”的使命,坚守“诚信,责任,专业,创新”的价值观,坚持“稳健经营,创造价值,客户至上,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公司致力于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满足客户保障需求,守护人民美好生活,通过持续升级的健康保障产品体系、财富增值产品体系、养老保险产品体系、增值服务体系,与客户共创美好生活。
中汇人寿还积极打造“汇健康”和“汇养老”服务平台。“汇健康”服务平台以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和康复护理为主,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服务;“汇养老”服务平台以医养结合、旅居康养为特色,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养老需求,成为客户养老金融方案提供者。同时,公司持续完善“汇服务”基础服务体系,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增强专属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体验。
在品牌建设方面,中汇人寿作为WTT中国大满贯2024呈献合作伙伴和官方指定保险服务商,为赛事提供全方位保险保障,通过央视5套、咪咕等面向全球直播,覆盖观众超1亿人,展现了公司的强大实力和社会责任感。公司还荣获年度价值保险品牌、年度合作典范寿险公司两项大奖,中汇人寿爱守护(臻享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荣获“金理财”年度保障型保险产品奖,中汇人寿鑫传家(臻享版)终身寿险荣获年度长期寿险领航产品大奖。
二、汇享保传世:增额终身寿险的独特魅力
汇享保传世是一款增额终身寿险,与传统终身寿险相比,其最大区别在于保额可以增长。它具有保额递增、现金价值不断增长、保费恒定等特点,是一种经得起检验的规划工具。
(一)产品优势
持续增额:随着时间的累积,保额递增,现金价值不断增长,而保费保持恒定。保单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不受外界波动影响,为客户提供了稳定的财富增长预期。
灵活周转:交多少、交几年可灵活选择,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规划需求,选择一次交清、3/4/5/10年交等不同的交费方式。同时,根据财务状况,客户可按合同约定时间适时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保单质押贷款功能也让客户在需要资金时能够灵活使用,增强资金的流动性。
保障功能:被保险人享有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同时还有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的权益保障,能够有效防范多种风险,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
(二)保险责任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不同年龄段,给付比例有所不同。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18周岁保单周年日),公司按实际支付的保险费与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若处于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且至交费期满日之前(不含交费期满日),按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比例与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若处于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后(含交费期满日),按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比例、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保单年度的给付系数三者之较大者给付。其中,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的给付系数为100%;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当年度的给付系数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给付系数×(1 + 2.0%)。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0%与“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确定的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金额二者之和给付,合同终止。但“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与“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不可兼得。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若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变更后的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三)责任免除
当出现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对于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豁免保险费,也有相应的责任免除情形。
三、产品案例与利益演示
以汇女士为惠先生(40周岁)投保为例,5年交费,年交保险费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为446800元,保障至终身。从利益演示中可以看到,在不同的保单年度末,惠先生享有的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以及现金价值(退保金)都有明确的数值。例如,在第41个保单年度末,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70万元,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137万元,现金价值(退保金)为119万元。特别提示,本产品除以上利益演示所列保险责任之外,还包括“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责任,且上述利益演示中数值为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数值,具体以相应产品保险条款及生效保险合同为准,“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与“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不可兼得,以上利益演示中的“现金价值(退保金)”为保单年度末的数值,且假定合同未发生减保。
四、核保业管规则
在核保业管方面,汇享保传世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在风险保额累计上,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本险种以1倍基本保险金额计入被保险人新型寿险风险保额,以1.5倍基本保险金额计入被保险人航空意外险风险保额;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投保人期交保费(本险种交费期间 - 1)0.5计入投保人特定意外险风险保额累计,被保险人以1倍基本保险金额计入被保险人新型终身寿险风险保额累计,以1.5倍基本保险金额计入被保险人航空意外险风险保额。
在少儿身故限额计算方式上,本险种不计入少儿身故限额。附加险规则为无附加险。体检及生调标准根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区分,对投保人有一系列的校验规则,校验阳性(即健康告知勾选为“是”)的需转人工核保。本产品需进行智能核保校验,且不涉及特殊财务核保要求,若达到临分标准,需按相关临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职业类别中0类职业自动拒保,本险种需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进行校验,被保险人校验规则同系统现有规则。
中汇人寿汇享保(传世)终身寿险凭借中汇人寿的强大实力、产品自身的独特优势、全面的保险责任、合理的利益演示以及明确的核保业管规则,为客户提供了财富稳健增值和风险保障的双重解决方案。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它无疑是一款值得广大客户关注和选择的保险产品,能够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的合理规划和风险的有效防范,守护客户和家人的美好生活。但需要提醒的是,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事项,以相应产品保险条款及生效保险合同为准。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应充分了解产品信息,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合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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