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鑫长虹年金保险计划:稳健养老,分红助力
在当今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为了帮助客户更好地规划养老生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了太保鑫长虹年金保险(分红型)计划。这一计划以其全面的保障、灵活的设计和分红特性,为客户提供了一种稳健的养老解决方案。
一、产品开发背景
太保鑫长虹年金保险计划的推出,顺应了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发展趋势。2018年4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的初步建立。2022年11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相关事项。2023年11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正式并入个人养老金。2024年1月,个人养老金制度即将全面实施。在这一背景下,太保鑫长虹年金保险计划应运而生,旨在为客户提供一种符合政策导向、具有税收优惠的养老保障方案。
二、鑫长虹年金介绍
(一)投保范围宽广
太保鑫长虹年金保险计划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须出生满5天)至64周岁,覆盖了从婴儿到即将退休的各个年龄段,满足了不同客户群体的养老规划需求。
(二)保险期间长
该产品的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106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为客户提供了长达一生的保障,确保养老资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保险责任丰富
祝福金:在合同第5个至第9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将根据不同的交费期间,按年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付祝福金。
祝贺金:从合同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贺金。
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有年领和月领两种,被保险人可在合同生效后至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60日申请变更一次领取方式。养老金领取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或其8.5%。
祝寿金:若被保险人在祝寿金领取日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祝寿金。祝寿金领取金额根据交费期间不同而有所差异。
保证给付养老金和祝寿金:在养老金领取起始日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期间,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尚未给付的养老金和祝寿金的总额。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已交保费总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四)红利分配
作为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太保鑫长虹年金保险计划的红利来源于死差和利差。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在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红利。红利留存在公司,按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直至投保人申请或合同终止时给付。
三、鑫长虹搭配“易生福”账户介绍
太保鑫长虹年金保险计划还可与“易生福”专属商业养老金账户搭配。这一搭配进一步增强了产品的灵活性和收益潜力。
(一)账户管理
“易生福”账户采用账户型管理,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积累期采用“固定+浮动”的管理模式,提供进取型和稳健型两种投资组合,客户可根据自身风险偏好进行选择和转换。
(二)责任明确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按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若在领取期身故且账户价值大于已给付养老金总和,按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养老金:养老金领取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性别、领取年龄、方式及领取转换表确定。若选择终身领取,保险期间为终身;若选择固定期限领取,保险期间至期满之日止。
(三)保单价值计算
结算利率每年12月31日24时结算,保证不低于年保证利率。账户持续奖励在生效满5/10/15年后,分别按上一结算日账户价值的0.5%给付。初始费用和保单服务费根据账户类型收取。
四、市场机遇与产品优势
(一)市场机遇
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面实施,市场对养老保障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太保鑫长虹年金保险计划凭借其稳健的保障、灵活的规划和分红特性,为客户提供了一种可靠的养老选择。
(二)产品优势
投保范围广:支持0-64周岁人群投保,覆盖客群广泛。
保障全面:提供祝福金、祝贺金、养老金、祝寿金及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多重保障。
分红机制:客户可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增加保单价值。
灵活规划:提供保单贷款和保险费自动垫交等功能,满足个性化需求。
五、投保示例
以40周岁的王先生为例,他为自己投保了12份太保鑫长虹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10年交,年交保险费12,000元。养老金领取起始日为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祝寿金领取日为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为190.8元。
王先生的保单利益如下:
祝福金:在合同第5个至第9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每年按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祝福金。
祝贺金:从合同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60周岁前,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贺金。
养老金:从60周岁起,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金。
祝寿金:在70周岁时,按年交保险费的500%给付祝寿金。
保证给付养老金和祝寿金:若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一次性给付尚未给付的养老金和祝寿金总额。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在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或全残,按已交保费总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
通过太平洋保险推出的鑫长虹年金保险计划,王先生不仅为自己精心规划了一个稳健可靠的养老生活,确保在未来的退休岁月中能够享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还能额外享受到公司分红所带来的丰厚收益,进一步提升了其财务保障水平。这一保险计划凭借其全面的保障范围、灵活多样的产品设计以及独特的分红特性,在众多养老规划方案中脱颖而出,成为了王先生及其他有远见人士进行养老规划时的优选方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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