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一:本保险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至96周岁。计划二、计划三、计划四:本保险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18周岁至96周岁。投保本产品须符合条款规定:若投保人在被保险人61周岁至96周岁期间投保本产品的,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非首次投保本产品;(2)投保人需在上一个保险期间届满前重新向我们申请投保本产品。
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最高为99周岁。(二)保险期间3年。(三)保费及交费方式1.限期年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保险费),交费期间为3年。(四)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五)投保限制1.本保险按整数份承保。2.每一被保险人仅可承保1份本保险,且其名下有效的本保险合同仅可有一张。
3.同一被保险人不可同时执有《乐享百万医疗保险(H2017A)》、《乐享百万医疗保险(H2017B)》、《乐享百万医疗保险(H2018)》、《乐享百万医疗保险(H2019)》、《安享百万医疗保险(费率可调)》、《太保家安芯医疗保险(H2022A)》、《太保家安芯医疗保险(H2022B)》中任两张投保中或有效的保单。
4.若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小于18周岁,则投保人应为被保险人父母;若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则投保人应为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5.投保人为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成员(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投保时,且最终承保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则为家庭单,所有承保成员对应家庭单相关费率;若家庭单投保,但最终承保人数小于2人,则不构成家庭单,不对应家庭单相关费率;
6.被保险人职业限1-6类,如为拒保类、特案类职业,则不接受其投保(具体参见寿险职业分类表)。(六)附加规则本保险产品无附加险。(七)组合销售规则本保险产品可单独投保,也可与寿险在办所有长险组合投保,组合投保时,对长险无保费限制的要求。(八)特别约定1.若投保时选择计划一(A类:健康人群),本保险产品投保时及保单上加载如下特约:
您投保的保障计划为计划一(A类:健康人群)。2.若投保时选择计划二(B类:高血压或糖尿病人群),本保险产品投保时及保单上加载如下特约:您投保的保障计划为计划二(B类:高血压或糖尿病人群)。3.若投保时选择计划三(C类:甲状腺结节或乳腺结节人群),本保险产品投保时及保单上加载如下特约:您投保的保障计划为计划三(C类:甲状腺结节或乳腺结节人群)。
4.若投保时选择计划四(D类:肺结节人群),本保险产品投保时及保单上加载如下特约:您投保的保障计划为计划四(D类:肺结节人群)。三、核保细则风险保额,本保险产品不累计风险保额,体检及高额件规则1.本保险产品无达标体检。2.本保险产品无高额件规则。加费规则,本保险产品无健康加费及职业加费。特殊人群及加费规则,本保险产品无特殊人群及加费规则。自核规则1.被保险人健康告知内容,智能核保系统酌情评估。2.被保险人如在本公司申请过重大疾病相关理赔(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责任、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责任、重大疾病责任、特定疾病责任、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责任等理赔),则不接受其投保申请。
3.被保险人如在本公司 2 年内申请过非重大疾病相关理赔,则核保酌情评估。4.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有被拒保、延期、解约、加费、除外等非标记录,有黑灰名单记录,被保险人存在转核中的新契约任务,则核保酌情评评估。核保结论,本保险产品仅做有标准体承保、除外、延期或拒保。阶段性核保支持政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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