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鑫裕金生两全保险,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A版)国寿鑫缘宝终身寿险(乐鑫版)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C版)投保年龄:出生28天-72 周岁(男70周岁)缴费期间:3年 保险期间:8 年国寿鑫裕金生两全保险国寿鑫裕金生两全保险,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 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给付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 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 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的160%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 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40%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客运交通工 具意外伤害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本合同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 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除按上述第三款的约 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再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版)一次性交付保费3%、转入保险费1%、追加保险费3%,退保/部分领取费用,前五年分别为:5%、4%、3%、2%、1%;第六年以后:0%,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于本合同一次性交付保险费、转入保险费及追加保险费之和,并减去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保险责任(一)18周岁前,保险金额是为基本保险金额与个人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保险责任 (二)18周岁至年41周岁前,保险金额是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60%与个人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保险责任(三)41周岁至年60周岁前,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40%与个人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保险责任(四)60周岁后,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20%与个人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保单持续奖励保单持续奖励之后保单每持续有效1年,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前一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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