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 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 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 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 同富裕。——2021年8月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讲话共同富裕十九届五中全会: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国寿勇担央企职责,助力共同富裕2020年CCTV《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保险连续五年蝉联中 国百姓投资意愿榜首!履行社会责任 整合公益资源 助力乡村振兴投资项目均为 国家基础建设防止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为共 同富裕守住底线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国寿鑫裕金生两全保险,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A版)国寿鑫缘宝终身寿险(乐鑫版)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C版)投保年龄:出生28天-72 周岁(男70周缴费期间:3年 保险期间:8 年国寿鑫裕金生年金保险国寿鑫裕金生年金保险,保险责任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 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给付;年保费60%(合计领取3次)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额100%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身故保险金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的160%给付身故保险金;2.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40%给付身故保险金;3.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 客运交通工 具意外伤害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本合同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 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除按上述第三款的约 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再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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