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一日止,在每个保单周年日结束时,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年金。
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缴保险费。责任概述是对保险责任的简单描述,详细内容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备注:15投保规则备注:16投保规则体检规则:不计入体检保额。 风险保额:不计入风险保额。 财务核保要求:参见基本投保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次标准体及职业加费:本产品无次标体费率,对于寿险额外死亡率不超过EM200的投保申请按临标处理,对于寿险额外死亡率超过EM200的投保申请做拒保处理。本产品无职业加费。 1.可授权将中英人寿悦享年年年金保险保险金利益项(年金、满期保险金)自动转入鑫账户/鑫加鑫万能险。未尽事宜参照《中英人寿鑫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投保规则》、《中英人寿鑫加鑫年金保险(万能型)投保规则》; 2.可授权将中英人寿悦享年年年金保险保险金利益项(年金、满期保险金)自动转入鑫如意/鑫管家万能险。未尽事宜参照《中英人寿鑫如意年金保险(万能型)投保规则》、《中英人寿鑫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投保规则》; 3.可授权将中英人寿悦享年年年金保险保险金利益项(年金、满期保险金)自动转入鑫世纪年金保险(万能型)保险。未尽事宜参照《中英人寿鑫世纪年金保险(万能型)投保规则》; 4.可授权将中英人寿悦享年年年金保险保险金利益项(年金、满期保险金)自动转入鑫如意2021终身寿险(万能型)。未尽事宜参照《中英人寿鑫如意2021终身寿险(万能型)投保规则》; 5. 中英人寿悦享年年年金保险不能同时与鑫账户/鑫加鑫年金保险(万能险)、鑫如意/鑫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鑫世纪年金保险(万能型)或鑫如意2021终身寿险(万能型)关联。关联万能险:备注:17责任免除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11.7);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11.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1.9),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见11.10)的机动车;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发生上述第2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您。发生上述第3 种至第7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您。如果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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